六、对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采用BT、BOT方式引入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特别是污水处理、大型道路改建等。随着大型基础设施对民营资本的准入进一步放开,这方面空间巨大。
七、发挥地产“资金蓄水池”作用,使之成为公司融资的重要工具。通过将园区土地“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开发”,集约化、专业化经营管理、开发和盘活、提升品质和价值,使之成为公司财务资源的重要蓄水池。
八、结合自身需要实行创新的投融资模式,如采用区域一体化特许经营模式,特许投资人采用逐步投资建设到位的滚动式投融资模式,
九、合理利用外资,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随着国际资本市场的进一步的宽松,外商投资预计将加速度进入中国市场。对开发公司来说,随着开发建设初步完成,随着开发区功能逐步完善,外资可能成为企业专业化发展和整合全球商务市场资源的最佳突破口,同时也为融资打开了一扇外向的大门。
十、积极稳妥推进信托融资。针对特定的大型项目,开发公司可以采取资金信托的形式进行融资。通过与信托投资公司合作发行信托产品,将社会上多笔信托资金集中起来,形成具有一定投资者规模和实力的资金集合,以资本金或者其他形式投资于开发公司的重大项目建设中来,资金所有人以项目的分红作为信托收益。
作为一种实现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托公司的理财功能以及社会广大投资需求三者之间有机结合的有益探索,资金信托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如融资成本较低,期限、规模都较灵活,程序比较简单,免受股票、债券发行额度和发行资格的严格审批程序。
以上融资模式,需要开发公司加强项目梳理分析,按资金投入规模、业务发展前景、盈利能力、增值空间等多角度进行分类,从而选择合适的融资模式。同时,建议通过创新利益机制和商业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发挥国资杠杆放大效应。
本文部分摘编自《**开发公司发展战略》课题成果报告 执笔:龙夫